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发言、表决和公布第四十八条有效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由会议工作人员记录,经发言人核对签字后,编印会议简报和存档。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2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