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五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关于议案的说明,内容相关联的议案可以合并说明。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说明后,召开分组会议对议案进行审议;根据需要,也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议案进行审议。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2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