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医药条例/第四章 中医药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第三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中医药人才政策,通过招募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基层补充中医药人才。对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县级人民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本单位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人才申请设置特设岗位。完善面向社区、乡村的定向免费培养中医药人才制度,加强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