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三章 执收管理第十五条有效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执收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主管部门监管的收缴分离制度。禁止执收单位当场收取现款,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可以当场收取的除外。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