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有效法律、法规规定以工程合同价款作为罚款基数的,工程合同价款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直接涉及或者可能影响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或者标段工程范围确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