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与安全生产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施工单位应当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做好隐患排查、登记、治理、销号等全过程记录,重大事故隐患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上报,并按照有关部门督办要求治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