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与安全生产责任第二十三条有效施工单位可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格条件的劳务分包人。劳务分包人应当接受施工单位的管理,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劳务作业。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人应当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措施。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