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旅游区、库区以及城市园林等区域内水上旅游项目和游览设施设备,按照谁开发、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经营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以及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操作、维修、管理人员以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紧急救护制度,保证安全运营。
负责许可的部门应当加强水上旅游项目和游览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旅游项目和游览设施设备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