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深水深用、节约使用和集约利用的原则,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港口岸线资源。港口岸线资源应当优先用于公用码头建设。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