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四章 法律援助实施第三十五条有效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补贴。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律援助的服务类型、承办成本、基本劳务费用等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