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储存烟草制品无合法有效证明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违法储存烟草制品货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