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车辆停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三条有效鼓励依法利用待建土地、预留土地、桥下空间、边角空地等闲置场地,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支持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或者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