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职业院校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展职业教育合作,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