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辖区内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进行登记,并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协助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帮扶。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