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消防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的火灾风险评估、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特殊人群消防安全帮扶等消防安全服务事项,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可以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实施。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