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捐赠、兴建、经营、维护公共卫生和健康基础设施。地方法规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