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综合保护管理第三十条有效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洱海流域环境基础设施,按规定处置生产生活垃圾、废弃物和污水。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开展农业废弃物、生产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等的资源化利用。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