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综合保护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自治州、大理市、洱源县人民政府应当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扶持农业绿色发展,推广精准施肥、生物防治病虫害等先进适用的农业生产技术,实施化学农药、化肥减施措施,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有机肥,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