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城市绿地管理条例/第三章 养护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或者砍伐城市绿地内的树木,苗圃、花圃、草圃等生产绿地内的树木除外。经批准许可迁移、砍伐城市绿地内树木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告示牌,向社会公示。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