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活动,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