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二十三条有效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公路时应当种植行道树,并对原有树木加以保护。同一城市道路或者公路的行道树应当统一景观风格。种植行道树应当选择适宜本市生长的树种,按照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种植,并符合行车视线、行车净空、道路照明和行人通行的要求。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