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鼓励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适宜立体绿化的市政公用设施,应当实施立体绿化。

鼓励公园沿街、城市道路两侧沿线单位建设开放式绿地;鼓励利用阳台增加绿量,但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影响建筑物、构筑物安全。

鼓励露天停车场地面种植可以达到遮阳效果的树木。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