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阳春市人民政府组织建立石望铸钱遗址公园、石望铸钱遗址博物馆等展示场所,对遗址及相关文物进行展示。

阳春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利用展示场所开展宣传推广、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提升遗址展示水平。

地方法规 ·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