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引导社会资本通过捐赠、捐助、租赁、提供技术服务等方式参与保护。鼓励传统村落的村民以其所有的传统建筑、房屋、资金等入股参与传统村落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