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五章 保障监督第三十九条有效州、县(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等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传统村落保护状况、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与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纠正、处理。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