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五章 保障监督第三十七条有效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财力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加大对宣传教育、人才培养、资源调查、规划编制、抢救保护、文化传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风貌改造等所需资金的投入。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