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自治州、县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农牧、市场监督管理和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将生产、销售、使用禁止、限制目录内的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并纳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