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第五章 运营第三十二条有效客运、货运经营者应当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车辆动态监管,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组织司乘人员开展教育培训,保障运营安全。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农村公路运营进行安全监管。地方法规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