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第四章 养护第二十八条有效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按照每年不低于农村公路总里程5%的比例安排实施。地方法规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