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第四章 养护第二十六条有效农村公路养护实行专业养护和群众养护、日常养护和集中养护相结合。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可以吸纳沿线村民参与,采取个人或多人联合、家庭分段承包等方式实施。鼓励探索多形式、市场化的农村公路养护模式。地方法规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