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发挥农田防护林保障耕地安全和粮食安全的作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