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章 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第三十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事故、事故隐患以及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当立即向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公安、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燃气经营者处置燃气安全突发事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阻挠、干扰。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