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与服务第二十一条有效管道和瓶装燃气经营者为燃气用户提供供气服务的,应当依法与其签订书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告知燃气用户必须具备的安全用气条件。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