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地方法规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