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高粱生产环境保护规定第二条有效本规定适用于本市红高粱生产环境的保护、规划和治理等活动。本规定所称红高粱,是指主要用于白酒酿造等食品加工,具有粒小皮厚、支链淀粉含量高、单宁含量适中等特点的本地糯高粱。本规定所称红高粱生产环境,是指本市红高粱种植、收购、贮运、加工、品牌建设等所依赖的物质要素和非物质要素的组合。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