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河道管理应当遵循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促进发展、服从防洪总体安排的原则。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