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滁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第二十六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法规 ·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
第二十五条
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