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二条有效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以及相关安全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