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地下综合管廊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科学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