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第二十二条有效对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等特定群体开展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依法开展社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