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的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执行抢修任务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和行驶方向的限制。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