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七条已修改申请办理房地产交易相关手续因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当事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7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