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加强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保障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