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城市供水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科学管理、保障供给、确保安全的原则,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安排工业用水和其他用水。

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