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 海上搜寻救助规定第四十三条有效开展海上搜寻救助行动,相关组织和个人应当服从海上搜救中心的统一指挥、组织和协调。遇险船舶、海上设施、航空器,参与搜寻救助行动的单位或者搜救力量,应当及时将现场搜寻救助进展信息报告海上搜救中心。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9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