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休闲船舶出航期间,应当与码头值班人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休闲船舶应当配备具有自动识别或者定位功能的装置和满足要求的通信设备,并在航行中保持开启和持续显示、记录。

海水浴场、海岸景区、海上公园的管理单位或者海域使用权人应当加强其管理海域内活动船舶的安全管理和信息提醒,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的,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