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税务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滨州市社会心理服务条例
第四条
有效
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
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
第三条
回到全文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