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停车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共治、科学规划、便民高效的原则,倡导合理用车,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构建城市绿色交通出行服务体系。

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