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四章 文化繁荣第三十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乡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统筹乡(镇)综合文化服务站、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文化广场和公共体育设施等建设,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共享。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