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建设项目中的海绵城市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付使用。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